
刘 璇 2000年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主修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考试,2000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2001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执业证号码:060101210671。刘璇律师于2000年起在辽宁四洋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现为本律师事务所公司部专职律师。 刘璇律师在刑事辩护和民事诉讼代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曾参与“11.8”特大持枪抢劫案件、刘涛等特大走私案件的刑事辩护,参与代理数百起民事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上千万的经济损失,成功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受到广泛的好评。刘璇律师在律师工作中充分发挥其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优势,始终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与认可。曾先后担任多家大中型民营企业、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曾应辽宁人民交通广播电台之邀,为其提供过常年的法律事务直播解答服务,为众多听众解决了诸多法律难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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