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翠 莉
学历:大连外语学院日语系毕业后,1990年赴日本留学,先后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国际贸易专业;1993年),经济学博士毕业(世界经济,国际贸易专业;1998年),法律学硕士学位(经济法·知识产权法专业;2000年)
专业资格:2001年取得中国律师资格,2002年获得律师执照.语言:精通日语
经历:1996年至2000年在日本青木孝法律事务所做翻译,协助日本律师工作,参与了多项刑事,民事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积累了大量处理中日间个人及企业间各种纠纷的经验.2000年入辽宁四洋律师事务所至今.2002年参加全国律协及北京律协主办的“知识产权培训班”.
主要业务
(1) 为外国企业尤其是日本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各项投资提供各种法律服务,包括办理合资、合作及独资企业的设立、合并与分立、股权转让、清算与解散的手续;起草、审阅公司章程和项目合同;参与公司的项目谈判等;
(2 ) 为中国企业境外各种形式的投资提供综合法律服务,包括境外公司的设立,变更,并购重组,上市,股权转让,清算等手续的办理;起草、审阅公司章程和项目合同;参与公司的项目谈判等;
(3) 国内公司的设立、变更、改制、并购重组、上市、股权转让、清算等;
(4) 专利,商标,著作权的取得,登录,转让,使用许可及侵权事件的处理;
(5) 各类经济合同的起草,合同纠纷的处理;
(6) 办理各类贸易及技术转让与技术使用许可手续;
(7) 处理外商投资企业的税务,劳务,外汇等问题;
(8) 房地产的转让与抵押及纠纷等案件的处理;
(9) 其他各种民事,经济纠纷案的处理。 |